日期 | 股票名 | 调研地点 | 调研形式 |
2025-04-16 | 中科环保 | - | 特定对象调研,中信证券业绩交流会 |
PETTM | PB | 股息率TTM | 总市值 | 换手率 |
---|---|---|---|---|
22.90 | 2.15 | 2.66% | 74.62亿 | 2.55% |
营业收入同比增长率(%)(单季度) | 营业收入同比增长率(%) | 归母利润同比(%)(单季度) | 归母利润同比(%) | 净利润/营业总收入 |
14.08% | 14.08% | 7.11% | 7.11% | 21.26 |
销售毛利率 | 销售毛利率(单季度) | 销售净利率 | 销售净利率(单季度) | 毛利 |
39.45% | 39.45% | 21.26% | 21.26% | 1.62亿 |
销售费用/营业总收入 | 管理费用/营业总收入 | 营业总成本/营业总收入 | 归属于母公司的股东权益/带息债务 | 研发费用/总市值 |
0.69 | 10.31 | 77.47 | 1.38 | - |
存货周转天数 | 应收账款周转天数 | 资产负债率 | 利息费用/息税前利润 | 息税前利润 |
41.24 | 148.17 | 49.02% | 0.13% | 1.15亿 |
企业自由现金流量 | 带息债务 | 财务数据报告期 |
业绩预告
公告日期
报告期
|
业绩预告变动原因 |
26.49亿 | 2025-03-31 | - | - |
参与机构 |
建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,线上参与中信证券业绩交流会的全体投资者,天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,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|
调研详情 |
一、公司业绩情况介绍 公司证券事务部投资者关系经理崔珂菁对2024年度经营情况及绿色热能高效利用等业务亮点进行了介绍。公司业绩连续多年保持高速增长,2024年度实现营业总收入166,279.94万元,同比增长18.43%;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32,069.50万元,同比增长18.92%。介绍完公司整体情况后,参会人员与投资者开展了深入的沟通交流。 二、互动交流 问:2024年经营活动现金净流入大幅提升,主要原因是什么? 答:公司2024年经营活动现金净流入6.82亿元,同比增长65.27%,主要是公司积极拓展垃圾量及供热市场,新并购项目及已投产项目产能进一步释放,固废处理量、上网电量、供热量均实现较大增长。2024年,公司处理生活垃圾394.06万吨,同比增加15.97%;上网电量10.07亿度,同比增加12.56%;供热175.45万吨,同比增长57.31%。 供热量增长对于公司经营活动现金净流入提升贡献较大。公司的热用户主要为工业企业,供热收入部分采用预付款机制(先付费再供热),部分以月度为结算周期,次月回款,所以供热可以提升营业收现率,降低应收账款比例。未来随着产能释放、供热规模扩张,公司经营活动现金净流入或将进一步提升。 问:请问垃圾焚烧项目供热改造需要考虑哪些因素? 答:项目区位是垃圾焚烧项目供热改造最主要的考虑因素。中科环保项目区位优势明显。公司自2010年开展绿热业务以来,供热潜力一直是项目选址的重要考虑因素,主要项目均位于工业园区内或附近,目前已形成宁波、河北、绵阳三大主要片区。未来公司将发挥各项目间的协同效应,以区域统筹布局为核心,构筑更加坚实的差异化竞争优势壁垒。 问:石家庄项目并购后盈利大幅改善,这种模式可复制吗? 答:石家庄项目的并购模式具备复制性,且公司有能力在其他项目上快速复制该项目的成功经验。 公司是业内最早开拓绿色热能综合利用的企业,掌握丰富的供热改造及项目运营经验。2023年底收购石家庄项目后,将宁波片区稳定运营、联网供热的成熟经验快速复制到石家庄项目上,向其输出奋发有为的企业文化,通过资源整合、技术赋能、管理优化,推动项目2024年业绩大幅攀升。该项目现已覆盖周边医药及工业园区热用户50余家,公司也在推进热力提升工程3#。 公司主业并购会重点关注基本面良好且具备供热发展潜力的项目。我们认为在并购后,通过供热业务拓展、技术设备改造、精细化管控等方式提质增效,能够快速有效地提升项目业绩。 问:公司热用户的稳定性如何?是否存在热需求降低的情况? 答:公司的热用户主要为工业企业,热需求长期且稳定,目前不存在热需求降低的情况,预计未来热需求降低的概率较低。 以宁波、慈溪项目为例,慈溪市是全国百强县第5、浙江省百强县首名、浙江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试点地区,具有强大的产业集群和国内一流的制造能力,热需求持续旺盛。对于热用户来说,垃圾焚烧供热相较化石能源供热具有明显的成本优势,同时具有绿色属性,可助力外贸企业进行碳足迹管理。公司宁波、慈溪项目联网供热基本覆盖了周边三个工业园区,供热量还有较大提升空间。 问:看到公司2024年装备业务收入增长较快,请问公司未来装备业务收入和利润大概是什么趋势? 答:公司装备业务行业领先,是行业内少数具有千吨级炉排设计、供货能力的技术装备系统解决方案服务商。2024年公司环保装备销售与技术服务业务收入约1.08亿元,同比增长131.28%,主要是以前年度签订、2024年完成验收的订单。公司2024年合计签署国内外技术装备合同2.3亿元,后续会随着订单交货陆续确认收入。公司2024年装备销售业务具有如下特点:一是增速快。公司2024年新签技术装备合同额位于行业前列。二是规模大。公司率先攻破业界“千吨级”炉排技术难关,2024年斩获了武汉市新洲区循环经济产业园5台套“千吨级”核心装备供货,该项目是国内乃至全球范围内单炉规模最大项目之一,且项目总规模位于国内前列。三是国内外多点开花。公司采用国际领先水平的炉排炉技术,针对国内以及东亚、东南亚等地区垃圾特性不断优化产品设计,具有垃圾处理适应能力强、维护成本低、运行稳定性高、自动化程度高、燃烧充分、减少原始污染物生成等特点,品牌和技术均得到客户充分认可。2024年,装备销售业务在国内继续实现良好增长的同时,成功开拓印度尼西亚、巴西市场,并在泰国市场继续深耕新取得4个项目供货协议。 未来公司将充分发挥装备供货业务的领先优势,持续获取国内外装备订单。预计未来公司装备业务毛利率将有所提升。 问:公司未来几年资本开支是怎么考虑的? 答:公司2024年项目建设和项目并购等投资性支出约5.40亿元。2025年预计项目建设支出10-13亿元,其中自有资金占30%、项目贷款占70%,并购根据项目进展预计有一定支出。公司项目建设投入将在2025-2026年达到高峰,未来随着在建项目陆续投产完毕,资本开支将主要用于并购项目。 问:请介绍下公司的应收账款账龄结构。 答:公司项目的质量较好,项目所在地财政情况普遍比较不错,应收账款回款周期基本控制在1年以内。截至2024年末,一年以内的应收账款占比约74.6%;超过一年的占比相对较小。 问:化债政策是否对公司应收账款回款有积极影响? 答:地方政府化债政策对行业和公司都是利好因素。公司2024年第四季度起部分项目回款同比改善。民生领域是财政支出重点方向之一,生活垃圾焚烧处置属于市政工程、民生工程,我们认为未来行业将继续受益于财政支持和化债政策。后续公司也将密切关注相关政策落实情况及工作部署,根据政策落实情况积极开展相关工作。 问:公司怎么评价垃圾焚烧与智算中心的合作? 答:我们认为智算中心为垃圾焚烧发电行业发展提供了新的商业模式,带来新的发展机遇。智算中心和垃圾焚烧发电可以形成双向赋能。 对于智算中心,垃圾焚烧发电向其供能主要具有四大优势。 一是清洁。智算中心电能使用效率(PUE)的理想状态是1.0,PUE控制在1.3以内为优秀水平,垃圾焚烧是绿电供能,解决能耗指标问题,优化智算中心PUE,助力智算中心迈向100%可再生能源的“零碳数据中心”或“低碳数据中心”。 二是稳定。数据中心的正常运行直接依赖于电力供应的连续性及可靠性,年均利用小时数平均约7000h以上,而风、光、水等新能源,年均利用小时数不超过约3500h,因此垃圾焚烧能提供更加稳定绿色能源。 三是区位优势。垃圾焚烧发电项目位于城市近郊,与智算中心布局更匹配,减少电力传输损耗和时延。 四是节能高效。垃圾焚烧发电产生的蒸汽可用于制冷环节,通过热能驱动制冷技术,将原本废弃的热能转化为冷能,替代传统电力驱动的压缩式制冷系统,助力智算中心降低能耗,提升可再生能源利用率,实现社会效益。 对于垃圾焚烧发电企业,与智算中心合作可以向其销售绿电、绿热,可以提升行业整体盈利水平。 中科环保正在积极探索推动与智算中心的合作。公司是业内最早开拓绿色热能综合利用的企业,掌握丰富的供热改造及项目运营经验。2024年供热175.45万吨,供热比行业第一,热电比、供热效率行业领先。公司项目布局河北、宁波、绵阳等重点区域,项目单炉年均运行小时数超8000h以上,绿色热能规模保持稳定高增长,近3年复合增长率达40%,随着产能进一步释放,预计绿色热能规模将进一步扩大。此外,近期河北暂停新增能耗指标批复,公司在河北地区已布局石家庄赵县项目以及河北晋州项目,均为绿色能源综合利用项目,具备为周边区域提供稳定的绿电和绿热的能力,契合IDC零碳能源需求。 持续稳定的绿色能源供给以及区域优势,让公司具备了与智算中心双向联动的先发优势。公司将积极把握政策方向与业务机遇,推进绿色能源综合利用,进一步增厚业绩。 问:请介绍下公司所得税率较低的原因。 答:公司所得税率较低,主要系公司及控股子公司通过下述方式享受税收优惠:(1)被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,税率为15%; (2)被认定为《关于深入实施西部大开发战略有关税收政策问题的通知》规定的设在西部地区的鼓励类产业企业,税率为15%; (3)企业从事符合条件的环境保护、节能节水项目的所得,从项目取得第一笔生产经营收入所属纳税年度起,第一年至第三年免征企业所得税,第四年至第六年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;(4)企业购置并实际使用环境保护、节能节水、安全生产等专用设备的,该专用设备的投资额的10%可以从企业当年的应纳税额中抵免,当年不足抵免的,可以在以后5个纳税年度结转抵免;(5)研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。 |
AI总结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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